刊名:经营与管理
主办:天津市企业联合会;天津市企业家协会;天津市企业管理培训中心
主管: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ISSN:1003-3475
CN:12-1034/F
语言:中文
周期:月刊
影响因子:0.143999993801117
被引频次:23502
数据库收录:
北大核心期刊(2000版);北大核心期刊(2004版);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期刊分类:理论经济
期刊热词:
企业,企业管理,国有企业,中小企业,企业文化,影响因素,经济发展,上市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企业家,
1 农作物种子市场经营监管情况
1.1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主体情况
1.2 农作物种子品种数量供应情况
1.3 基层市场监管情况
1.4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备案系统平台使用情况
1.5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流通情况
2 种子生产经营备案的法律规定
2.1 种子生产经营备案的来源
2.2 种子生产经营备案的法律依据
2.2.1 《种子法》关于种子经营备案的规定和法律责任
2.2.2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关于种子生产经营备案的相关规定
2.3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备案的法律定位
3 存在的问题
3.1 种子生产经营备案主体多,监管人员少且监管不到位
3.2 种子生产经营品种多而杂,电子备案困难
3.3 种子生产经营备案主体不同备案率不同
3.4 种子生产经营备案存在重复性
3.5 种子备案系统数据不能完整反映生产销售情况
4 解决思路及对策
4.1 完善全国种子备案管理系统
4.2 明确备案主体责任,施行备案主体分类管理
4.3 发挥种子生产企业主体和委托代销经营主体作用
4.4 加强种子生产销售源头备案管理
文章摘要: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备案在种业市场监管中存在备案率低、生产经营主体重复备案、备案数据不准确等问题,增加了备案管理工作量,影响了正常的市场监管工作。不能形成完整的种子生产经营流通溯源管理,为种子生产经营企业提供有效的种子生产、销售数据,会造成企业之间无序生产,种子积压,企业亏损运转困难,各级种子管理部门也不能有效利用种子生产经营备案更好地为企业服务,指导企业进行种子生产销售。针对存在的问题探讨种子生产经营备案主体法律地位,完善备案系统,施行备案主体分类管理,加强备案主体责任,充分发挥种子生产经营备案在市场监管中的作用,更好地为种业企业服务,确保农业生产用种安全。
文章关键词:
论文作者:朱海燕 韩光辉 吕景海
作者单位: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论文DOI:10.19462/j.cnki.1671-895x.2022.04.016
论文分类号:F324.6;F322
文章来源:《经营与管理》 网址: http://www.jyygl.cn/qikandaodu/2022/0604/31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