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名:经营与管理
主办:天津市企业联合会;天津市企业家协会;天津市企业管理培训中心
主管: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ISSN:1003-3475
CN:12-1034/F
语言:中文
周期:月刊
影响因子:0.143999993801117
被引频次:23502
数据库收录:
北大核心期刊(2000版);北大核心期刊(2004版);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期刊分类:理论经济
期刊热词:
企业,企业管理,国有企业,中小企业,企业文化,影响因素,经济发展,上市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企业家,
●最新的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企业从境外购进货物发生的支出,应以何种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个人取得企业支付的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经济补偿金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个体户核定征收的经营所得是否可以享受减半征收政策?
●如果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在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税款环节未享受或未足额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怎么处理?
●2019年9月1号以后湖北省的契税税率有无变动?
●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免征印花税吗?
●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标准是什么?
文章摘要:<正>最新的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是如何规定的?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号)规定:"一、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5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文章关键词:
论文分类号:F812.42
文章来源:《经营与管理》 网址: http://www.jyygl.cn/qikandaodu/2021/1117/2758.html